admin

山东辱母杀人案反思,山东辱母案启示

admin 感悟评价 2024-07-02 37浏览 0

辱母杀人案的真相是什么,于欢上诉有结果了吗?

法院针对“辱母杀人案”一审时判了无期徒刑,但是所谓“二审时又改判了无罪”的消息是谣言,因为目前尚在二审审理阶段,还没有二审审判。聊城于欢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,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冠县的刑事案件。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,辱骂、殴打苏银霞。

事件处理 “辱母杀人案”一审判决书 “辱母杀人案”一审判决书 2017年2月17日,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。不过,“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”,“是否构成正当防卫”,“警方是否存在不作为”等围绕案件的争议并未因判决结果而就此停歇。

月23日上午,被网络和媒体强烈关注过的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二审宣判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,构成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这一案件应该说已经有了最终结果。

案件经过 2016年4月14日,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苏银霞的工厂,辱骂、殴打苏银霞。案发前一天,吴学占在苏已抵押的房子里,指使手下拉屎,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,要求其还钱。当日下午,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,但并没有得到帮助。

辱母案的最终判决

1、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山东“辱母案”背后的涉黑团伙作出一审判决,主犯吴学占涉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强制侮辱妇女罪等数罪并罚,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该团伙的1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8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2、经过审理,法院以强迫交易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故意伤害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数罪并罚,判处被告人吴学占有期徒刑25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3、辱母案从一审的无期徒刑改为终审五年有期徒刑,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、新闻局副局长林文学说:“法院坚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、回应关切,严格依法审判,最大限度地坚持司法公开,是其中的重要原因。

为什么「山东刺死辱母者案」会引发全民关注与讨论?

1、年4月14日,山东聊城发生了一起“刺死辱母者案”。因不堪忍受母亲被多名催债人欺辱,22岁男子于欢用水果刀刺伤4人,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。2017年2月17日,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。

2、或许是为了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和展现单位政绩而存在,这种为了拍马屁而存在的官微,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没有任何价值和必要的。

版权声明
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B5编程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
继续浏览有关 山东辱母杀人案反思 的文章
发表评论